改善的IgG降解酶及其使用方法与流程
技术特征:
1.一种特异性切割免疫球蛋白g(igg)抗体分子的分离的半胱氨酸蛋白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其中所述蛋白酶相对于野生型ides具有更大的效力或热稳定性。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具有如使用差示扫描量热法确定的t起始值,与野生型ides蛋白相比,该值大至少或约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或4.0℃。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具有如使用差示扫描量热法确定的t起始值,该值是至少或约44.0℃、44.1℃、44.2℃、44.3℃、44.4℃、44.5℃、44.6℃、44.7℃、44.8℃、44.9℃、45.0℃、45.1℃、45.2℃、45.3℃、45.4℃、45.5℃、45.6℃、45.7℃、45.8℃、45.9℃、46.0℃、46.1℃、46.2℃、46.3℃、46.4℃、46.5℃、46.6℃、46.7℃、46.8℃、46.9℃、47.0℃、47.1℃、47.2℃、47.3℃、47.4℃、47.5℃、47.6℃、47.7℃、47.8℃、47.9℃、48.0℃、48.1℃、48.2℃、48.3℃、48.4℃、48.5℃、48.6℃、48.7℃、48.8℃、48.9℃、49.0℃、49.1℃、49.2℃、49.3℃、49.4℃、49.5℃、49.6℃、49.7℃、49.8℃、49.9℃或50.0℃。
5.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具有如使用差示扫描量热法确定的tm值,与野生型ides蛋白相比,该值大至少或约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或4.0℃。
6.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具有如使用差示扫描量热法确定的tm值,该值是至少或约51.0℃、51.1℃、51.2℃、51.3℃、51.4℃、51.5℃、51.6℃、51.7℃、51.8℃、51.9℃、52.0℃、52.1℃、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3.0℃、53.1℃、53.2℃、53.3℃、53.4℃、53.5℃、53.6℃、53.7℃、53.8℃、53.9℃、54.0℃、54.1℃、54.2℃、54.3℃、54.4℃、54.5℃、54.6℃、54.7℃、54.8℃、54.9℃、55.0℃、55.1℃、55.2℃、55.3℃、55.4℃、55.5℃、55.6℃、55.7℃、55.8℃、55.9℃、56.0℃、56.1℃、56.2℃、56.3℃、56.4℃、56.5℃、56.6℃、56.7℃、56.8℃、56.9℃或57.0℃。
7.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具有如使用elisa确定的并且表示为ic50值的igg切割效力,与野生型ides相比,该值少至少或约0.1、0.2、0.3、0.4、0.5、0.6、0.7、0.8、0.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或2.5nm。
8.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具有如使用elisa确定的并且表示为ic50值的igg切割效力,该值是至多5.5、5.4、5.3、5.2、5.1、5.0、4.9、4.8、4.7、4.6、4.5、4.4、4.3、4.2、4.1、4.0、3.9、3.8或3.7nm。
9.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的氨基酸序列包含以下、基本上由以下组成或由以下组成:seq id no:2-71中的任一个的氨基酸编号1-312、或seq id no:2-71中的任一个的氨基酸编号2-312、或seq id no:3-71中的任一个的氨基酸编号3-312。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的氨基酸序列包含以下、基本上由以下组成或由以下组成:seq id no:72-82中的任一个的氨基酸序列。
11.一种药物组合物,其包含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以及药学上可接受的载剂。
12.一种治疗患有以igg抗体过量为特征的疾病或障碍的需要治疗或预防的受试者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一定量的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该量有效降低所述受试者的体液中的igg抗体的浓度。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该体液是血液、血浆或血清。
14.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通过降解、消化或灭活所述igg抗体起作用。
15.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该疾病或障碍是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障碍,并且其中施用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有效治疗或预防所述自身免疫性疾病或障碍。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的有效量是至少或约0.05、0.06、0.07、0.08、0.09、0.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21、0.22、0.23、0.24、0.25、0.26、0.27、0.28、0.29、0.30、0.35、0.40、0.45或0.50mg/kg受试者体重的剂量。
17.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地将该受试者的体液中的总igg的浓度降低至少或约60%、65%、70%、75%、80%、85%、90%、91%、92%、93%、94%、95%、96%、97%、98%、99%或100%。
18.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地将该受试者的体液中的总igg的浓度降低至不超过约7、6.5、6、5.5、5、4.5、4、3.5、3、2.5、2.4、2.3、2.2、2.1、2.0、1.9、1.8、1.7、1.6、1.5、1.4、1.3、1.2、1.1、1.0、0.9、0.8、0.7、0.6、0.5、0.4、0.3、0.2、0.1、0.05克/升。
19.一种治疗需要组织或器官的移植的致敏受试者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一定量的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该量有效降低所述受试者的体液中的抗hla抗体的浓度,从而足以防止移植后所述组织或器官的抗体介导的排斥。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该体液是血液、血浆或血清。
21.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通过降解、消化或灭活所述抗hla抗体起作用。
22.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器官是肾脏、肝脏、心脏、胰腺、肺或肠。
23.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表现出至少或约10%、15%、20%、25%、30%、35%、40%、45%、50%、55%或60%的计算的群体反应性抗体测定评分。
24.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的有效量是至少或约0.05、0.06、0.07、0.08、0.09、0.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21、0.22、0.23、0.24、0.25、0.26、0.27、0.28、0.29、0.30、0.35、0.40、0.45或0.50mg/kg受试者体重的剂量。
25.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地将该受试者的体液中的抗hla抗体的浓度降低至少或约60%、65%、70%、75%、80%、85%、90%、91%、92%、93%、94%、95%、96%、97%、98%、99%或100%。
26.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地将该受试者的体液中的总igg的浓度降低至不超过约7、6.5、6、5.5、5、4.5、4、3.5、3、2.5、2.4、2.3、2.2、2.1、2.0、1.9、1.8、1.7、1.6、1.5、1.4、1.3、1.2、1.1、1.0、0.9、0.8、0.7、0.6、0.5、0.4、0.3、0.2、0.1、0.05克/升。
27.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地将所述受试者的血清的该计算的群体反应性抗体测定评分降低至少或约50%、55%、60%、65%、70%、75%、80%、85%、90%或95%。
28.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地将所述受试者的血清的该计算的群体反应性抗体测定评分降低至不超过约50%、45%、40%、35%、30%、25%、20%、19%、18%、17%、16%、15%、14%、13%、12%、11%、10%、9%、8%、7%、6%、5%、4%、3%、2%或1%。
29.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受试者随后进行组织或器官移植,并且施用该半胱氨酸蛋白酶与随后的移植之间的时间段是至少或约0.5、1、1.5、2、2.5、3、3.5、4、4.5、5、5.5、6、6.5、7、7.5、8、8.5、9、9.5、10、10.5、11、11.5、12、12.5、13、13.5、14、14.5、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小时。
30.一种用基因疗法载体治疗需要疗法的受试者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向所述受试者施用一定量的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该量有效降低所述受试者的体液中对所述基因疗法载体的组分具有特异性的igg抗体的浓度。
31.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该体液是血液、血浆或血清。
32.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通过降解、消化或灭活所述igg抗体起作用。
33.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igg抗体是中和抗体。
34.如权利要求3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因疗法载体是重组病毒载体。
35.如权利要求3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病毒载体是重组腺病毒载体、重组腺相关病毒载体或重组慢病毒载体。
36.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中和抗体的滴度是至少或约1:2、1:3、1:4、1:5、1:6、1:7、1:8、1:9、1:10、1:15、1:20、1:25、1:30、1:40、1:50、1:60、1:70、1:80、1:90、1:100、1:120、1:125、1:150、1:175、1:200、1:250、1:300、1:350、1:400、1:450、1:500、1:550、1:600、1:650、1:700、1:750、1:800、1:850、1:900、1:950、1:1000、1:1100、1:1200、1:1300、1:1400、1:1500、1:1600、1:1700、1:1800、1:1900、1:2000、1:2100、1:2200、1:2300、1:2400、1:2500、1:2600、1:2700、1:2800、1:2900、或1:3000。
37.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的有效量是至少或约0.05、0.06、0.07、0.08、0.09、0.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21、0.22、0.23、0.24、0.25、0.26、0.27、0.28、0.29、0.30、0.35、0.40、0.45或0.50mg/kg受试者体重的剂量。
38.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地将该受试者的体液中的中和抗体的滴度降低至少或约60%、65%、70%、75%、80%、85%、90%、91%、92%、93%、94%、95%、96%、97%、98%、99%或100%。
39.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地将该受试者的体液中的中和抗体的滴度降低至不超过1:10、1:9、1:8、1:7、1:6、1:5、1:4、1:3、1:2、1:1、1:0.9、1:0.8、1:0.7、1:0.6、1:0.5、1:0.4、1:0.3、1:0.2或1:0.1的值。
40.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未接受过基因疗法治疗。
41.如权利要求40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受试者随后进行用所述基因疗法载体的治疗。
42.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因疗法载体是重组病毒载体。
43.如权利要求4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病毒载体是重组腺病毒载体、重组腺相关病毒载体或重组慢病毒载体。
44.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与随后的基因疗法之间的时间段是至少或约0.5、1、1.5、2、2.5、3、3.5、4、4.5、5、5.5、6、6.5、7、7.5、8、8.5、9、9.5、10、10.5、11、11.5、12、12.5、13、13.5、14、14.5、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50、52、54、55、56、58、60、62、64、65、66、68、70、72、74、75、76、78、80、84、85、90、95、96、100、108、110、120、125、130、132、135、140、144、145、150、155、156、160、165或168小时,或8、9、10、11、12、13或14天。
45.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中和抗体的滴度是至少或约1:2、1:3、1:4、1:5、1:6、1:7、1:8、1:9、1:10、1:15、1:20、1:25、1:30、1:40、1:50、1:60、1:70、1:80、1:90、1:100、1:120、1:125、1:150、1:175、1:200、1:250、1:300、1:350、1:400、1:450、1:500、1:550、1:600、1:650、1:700、1:750、1:800、1:850、1:900、1:950、1:1000、1:1100、1:1200、1:1300、1:1400、1:1500、1:1600、1:1700、1:1800、1:1900、1:2000、1:2100、1:2200、1:2300、1:2400、1:2500、1:2600、1:2700、1:2800、1:2900、或1:3000。
46.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的有效量是至少或约0.05、0.06、0.07、0.08、0.09、0.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21、0.22、0.23、0.24、0.25、0.26、0.27、0.28、0.29、0.30、0.35、0.40、0.45或0.50mg/kg受试者体重的剂量。
47.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地将该受试者的体液中的中和抗体的滴度降低至少或约60%、65%、70%、75%、80%、85%、90%、91%、92%、93%、94%、95%、96%、97%、98%、99%或100%。
48.如权利要求4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地将该受试者的体液中的中和抗体的滴度降低至不超过1:10、1:9、1:8、1:7、1:6、1:5、1:4、1:3、1:2、1:1、1:0.9、1:0.8、1:0.7、1:0.6、1:0.5、1:0.4、1:0.3、1:0.2或1:0.1的值。
49.如权利要求3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先前至少一次用与所述受试者需要疗法的相同类型的基因疗法载体进行治疗。
50.如权利要求49所述的方法,其中该受试者随后进行用所述基因疗法载体的治疗。
51.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基因疗法载体是重组病毒载体。
52.如权利要求5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重组病毒载体是重组腺病毒载体、重组腺相关病毒载体或重组慢病毒载体。
53.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中施用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与随后的基因疗法之间的时间段是至少或约0.5、1、1.5、2、2.5、3、3.5、4、4.5、5、5.5、6、6.5、7、7.5、8、8.5、9、9.5、10、10.5、11、11.5、12、12.5、13、13.5、14、14.5、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46、47、48、50、52、54、55、56、58、60、62、64、65、66、68、70、72、74、75、76、78、80、84、85、90、95、96、100、108、110、120、125、130、132、135、140、144、145、150、155、156、160、165或168小时,或8、9、10、11、12、13或14天。
54.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中中和抗体的滴度是至少或约1:2、1:3、1:4、1:5、1:6、1:7、1:8、1:9、1:10、1:15、1:20、1:25、1:30、1:40、1:50、1:60、1:70、1:80、1:90、1:100、1:120、1:125、1:150、1:175、1:200、1:250、1:300、1:350、1:400、1:450、1:500、1:550、1:600、1:650、1:700、1:750、1:800、1:850、1:900、1:950、1:1000、1:1100、1:1200、1:1300、1:1400、1:1500、1:1600、1:1700、1:1800、1:1900、1:2000、1:2100、1:2200、1:2300、1:2400、1:2500、1:2600、1:2700、1:2800、1:2900、或1:3000。
55.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的有效量是至少或约0.05、0.06、0.07、0.08、0.09、0.10、0.11、0.12、0.13、0.14、0.15、0.16、0.17、0.18、0.19、0.20、0.21、0.22、0.23、0.24、0.25、0.26、0.27、0.28、0.29、0.30、0.35、0.40、0.45或0.50mg/kg受试者体重的剂量。
56.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地将该受试者的体液中的中和抗体的滴度降低至少或约60%、65%、70%、75%、80%、85%、90%、91%、92%、93%、94%、95%、96%、97%、98%、99%或100%。
57.如权利要求50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有效地将该受试者的体液中的中和抗体的滴度降低至不超过1:10、1:9、1:8、1:7、1:6、1:5、1:4、1:3、1:2、1:1、1:0.9、1:0.8、1:0.7、1:0.6、1:0.5、1:0.4、1:0.3、1:0.2或1:0.1的值。
58.如权利要求12至5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受试者是人受试者。
59.如权利要求12至5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肠胃外施用。
60.如权利要求5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静脉内或动脉内施用。
61.如权利要求12、19或3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将该半胱氨酸蛋白酶施用于所述受试者的步骤重复至少一次。
62.一种试剂盒,其包含具有其中设置有包含半胱氨酸蛋白酶的药物组合物的容器、以及具有用于进行如权利要求12至6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的说明书的标记。
63.一种多核苷酸,其编码如权利要求1至10中任一项所述的半胱氨酸蛋白酶。
64.一种表达载体,其包含如权利要求63所述的多核苷酸。
65.一种宿主细胞,其包含如权利要求64所述的表达载体。
66.如权利要求65所述的宿主细胞,其中所述宿主细胞是细菌宿主细胞。
67.一种用于制备半胱氨酸蛋白酶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足以表达所述半胱氨酸蛋白酶的条件下孵育如权利要求66所述的宿主细胞,以及纯化由此所产生的该半胱氨酸蛋白酶。
技术总结
提供了用于特异性切割和灭活免疫球蛋白G的改善的半胱氨酸蛋白酶。改善的半胱氨酸蛋白酶可用于治疗以IgG抗体水平过高为特征的疾病障碍或病症包括自身免疫性障碍的方法,以及用抗HLA抗体致敏的器官移植的候选者,以及用于用预先存在的针对重组载体的中和抗体治疗基因疗法候选者和对先前用基因疗法载体治疗的受试者的重新给药的方法。
技术研发人员:乔安妮·艾琳·布罗德费尔雷,阿门德拉·费尔南多·荷瓦·德瓦格,汉娜·希多·加德纳,艾莉森·帕特丽夏·乔伊斯,艾米·科索纳斯·金,玛丽亚·芭克荷特·加洛·拉梅耶,戈鸿·林,劳拉·林·洛塞,尼古拉斯·安德鲁·马尔泽,丹尼诗·玛丽·墨菲,阿莉莎·安·迈尔斯,士培·谭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阿斯利康(爱尔兰)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14
技术研发人员:乔安妮·艾琳·布罗德费尔雷,阿门德拉·费尔南多·荷瓦·德瓦格,汉娜·希多·加德纳,艾莉森·帕特丽夏·乔伊斯,艾米·科索纳斯·金,玛丽亚·芭克荷特·加洛·拉梅耶,戈鸿·林,劳拉·林·洛塞,尼古拉斯·安德鲁·马尔泽,丹尼诗·玛丽·墨菲,阿莉莎·安·迈尔斯,士培·谭
技术所有人:阿斯利康(爱尔兰)有限公司
备 注:该技术已申请专利,仅供学习研究,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联系技术所有人。
声 明 :此信息收集于网络,如果你是此专利的发明人不想本网站收录此信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