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技术  医药医疗技术的改进;医疗器械制造及应用技术

米达美替尼的非线性给药的制作方法

533次浏览

技术特征:

1.一种向有需要的人患者施用米达美替尼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口服施用米达美替尼,其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肿瘤或癌症。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肿瘤或癌症选自由以下组成的组:丛状神经纤维瘤(pn)、与1型神经纤维瘤病相关的丛状神经纤维瘤(nf1-pn)、高级别神经胶质瘤(hgg)、低级别卵巢癌、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lch)、脑癌和已转移至患者脑部的癌症。

4.一种治疗患有1型神经纤维瘤病(nf1)相关的无法手术的丛状神经纤维瘤(pn)的2岁或以上的人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口服施用有效量的米达美替尼,其中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有症状的、无法手术的丛状神经纤维瘤。

6.一种治疗患有正在进展或导致显著发病率的1型神经纤维瘤病(nf1)相关的无法手术的丛状神经纤维瘤(pn)的2岁或以上的人患者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向所述患者口服施用有效量的米达美替尼,其中

7.如权利要求4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进展性pn。

8.如权利要求4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导致显著发病率的pn。

9.如权利要求4至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损害气道或大血管的头部和颈部的病变、导致神经受压和功能丧失的臂丛或腰丛病变、导致严重畸形或显著毁容的病变、导致肢体肥大或功能丧失的肢体病变或疼痛性病变。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导致严重畸形或显著毁容的所述病变是头部和颈部的肿瘤或无法通过标准服装隐藏的身体其他部位的肿瘤。

11.如权利要求4-10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患有椎旁病变。

12.如权利要求4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使用nih共识会议临床诊断为nf1,并且满足以下中的一项或多项:

13.如权利要求4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具有临床实验室改进修正案/美国病理学家学院认证的实验室记录的体质性nf1突变。

14.如权利要求4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要么(a)父母被诊断为患有nf1并且符合(1)至(7)中的一项或多项标准,或者(b)父母没有被诊断为患有nf1但符合(1)至(7)中的两项或更多项标准:

15.如权利要求4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每日最大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4mg米达美替尼。

16.如权利要求4至15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每四周时期内,在前三周施用所述米达美替尼并在最后一周停用。

17.如权利要求4至16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在使用米达美替尼治疗后,丛状神经纤维瘤体积减少至少20%,如通过体积磁共振成像分析所确定。

18.如权利要求4至17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导致疼痛强度降低。

19.如权利要求4至18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疗导致疼痛干扰降低。

20.如权利要求4至19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施用的剂量由于不良事件而减少,其中所述剂量减少如下:

21.如权利要求20所述的方法,其中导致所述剂量减少的所述不良事件是痤疮状。

22.如权利要求4至21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患者年龄为2岁至15岁。

23.一种治疗患有1型神经纤维瘤病(nf1)相关的无法手术的丛状神经纤维瘤(pn)并且体表面积为1.05至1.24m2的2岁或以上的人患者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患者口服施用有效量的米达美替尼,其中所述患者最初每日施用3mg米达美替尼两次。

24.一种治疗患有1型神经纤维瘤病(nf1)相关的无法手术的丛状神经纤维瘤(pn)并且体表面积为1.5至1.74m2的2岁或以上的人患者的方法,其包括向所述患者口服施用有效量的米达美替尼,其中所述患者最初每日施用4mg米达美替尼两次。

25.如权利要求4至24中任一项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还包括在治疗之前(i)确定是否选择米达美替尼作为所述患者的治疗方法和(ii)至少部分基于米达美替尼的客观缓解率选择其作为患者的治疗方法,其中所述客观缓解率定义为使用集中读取mri体积分析,肿瘤大小至少减少20%。

26.如权利要求25所述的方法,其中在步骤(i)中,基于至少70%的缓解率选择米达美替尼。


技术总结
本公开涉及用于通过诸如通过某种给药方案向有需要的患者施用米达美替尼或其药学上可接受的盐来治疗某些类型的肿瘤或癌症诸如丛状神经纤维瘤(PN)、与1型神经纤维瘤病相关的丛状神经纤维瘤(NF1‑PN)的方法。

技术研发人员:U·H·伊洛耶,A·J·朗塞斯,T·希勒
受保护的技术使用者:斯普林渥克斯治疗有限公司
技术研发日:
技术公布日:2024/11/18
文档序号 : 【 40050034 】

技术研发人员:U·H·伊洛耶,A·J·朗塞斯,T·希勒
技术所有人:斯普林渥克斯治疗有限公司

备 注:该技术已申请专利,仅供学习研究,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联系技术所有人。
声 明此信息收集于网络,如果你是此专利的发明人不想本网站收录此信息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删除
U·H·伊洛耶A·J·朗塞斯T·希勒斯普林渥克斯治疗有限公司
用于改进的老花眼矫正用透镜的多层结构及其制造方法与流程 包括钻头和碎屑收集器的医用工具包的制作方法
相关内容